秦皇岛军工医院医务人员“十条禁令”
摘要:摘要
(一)严禁开大处方、滥检查和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提成;
(二)严禁收受患者及亲属的“红包”、物品和接受其宴请;
(三)严禁为医药代表“统方”;
(四)严禁超范围执业和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
(五)严禁使用未经批准、不合格的药品、器械;
(六)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七)严禁漏报、瞒报、迟报重大医疗事件和疫情;
(八)严禁诊疗中发生闲聊、打电话等与诊疗无关的行为;
(九)严禁泄露病人隐私;
(十)严禁酒后上岗和私自外出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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