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党支部、各科室:
202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现将做好正风肃纪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回应群众期待、保障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意义。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到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同时,围绕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关爱困难群众、满足群众消费需求、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等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委部署要求,做实监督,发挥纪委监督作用,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各级党支部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党中央的关心和温暖在人民群众中落实落细。
二、坚守纪律红线,自觉抵制“四风”。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落实“十个严禁”: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禁借“两节”之机跑官要官;严禁违规收送各种名贵特产、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安排或接受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以及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租用、借用下属单位、企业等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利用单位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违规参加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等;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杜绝餐饮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
三、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行为。
对元旦春节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一律按顶风违纪严肃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三查”,持续加强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警示,在全院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秦皇岛军工医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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