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如下:
1、已孕未育的女职工在做好产前备案后,可以直接用医保卡中个人账户部分支付产前检查费用。
2、在军工医院产检并生产的职工孕产妇,持社保卡支付产前检查费用后,生产出院时直接报销产前检查费用800元,无需再持自费产检发票去医保中心手工报销产前费用。
3、在军工医院产检并生产的职工孕产妇,无需前往医保中心开具产妇登记表及介绍信,完成产前检查支付及生育备案后,生产出院时按照生产方式出院即报生育保险及产前检查,整个产检及生育过程患者无需再前往医保中心做任何登记,有生育津贴产妇由医保中心将生育津贴打入在医院生育备案时登记的银行账户中。
备注:未在军工医院做产前生育备案的孕产妇或未在产检时持社保卡支付产前检查费用的孕产妇,仍需携带自费产检发票前往医保中心手工报销产前检查费用。
备案所需材料:结婚证、准生证、医保卡(需开通银行功能)
备案地点:军工医院三号楼三楼医保物价科